作者:佚名
时间:1970-01-0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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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月18日,科创板上市委发布称,蚂蚁集团、奥普特首发过会。从IPO受理到正式过会,蚂蚁集团科创板审核全程仅用时25天。</p><p>此前有知名投行人士预计蚂蚁最快于9月10日前后过上市委,10月20日前后可能上市。</p><p><img src="/Public/Upload/image/1970-01-01/19700101110000772797.jpg" title="1600429783878809.jpg" alt="摄图网_500933029_wx_IPO(企业商用).jpg"/></p><p>招股书显示,蚂蚁集团拟在A股和H股发行的新股数量合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3897亿股(绿鞋前),意味着将发行不低于30亿股新股。</p><h4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h4><p>1.请发行人说明:(1)与阿里巴巴集团、网商银行等重要关联方之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未来前景;(2)未将杭州阿里巴巴认定为共同控股股东的依据和理由;(3)就发行人与阿里巴巴集团、网商银行等重要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否已制定合理合法的控制制度,该等制度安排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p><p>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助力数字经济升级”、“加强全球合作并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支持创新、科技的投入”等三大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具体内容,并说明三大投资方向是否界限清晰、目标明确、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内在关联,是否与包括阿里巴巴集团在内的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明显利益冲突。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p><h4 >上市委会议对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h4><p>1.请发行表结合与阿里巴巴集团业务合作的历史渊源与现实安排:(1)说明与阿里巴巴集团、网商银行等重要关联方之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未来前景;(2)分析未将杭州阿里巴巴认定为共同控股股东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3)说明就发行人与阿里巴巴集团、网商银行等重要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否已制定合理合法的控制制度,该等制度安排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p><p>2.请发行表:(1)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与微信相似业务的差异;(2)结合货币收付服务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发行人的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等主营业务是否受到大型竞争对手的进入或货币表现形态及收付运行机制变革的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p><p>3.请发行表:(1)说明由发行人股东大会决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具体募投项目的商业合理性;(2)分析说明“助力数字经济升级”、“加强全球合作并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支持创新、科技的投入”等三大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是否界限清晰、目标明确,与发行人现有各类业务存在内在关联,与包括阿里巴巴集团在内的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明显利益冲突;(3)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以确保该等特殊情形所决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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