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20-09-01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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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id="0" img-size="640,303" src="/Public/Upload/image/2020-09-01/2020090111350052390.jpg" /><p> <font cms->日前,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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