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实现您的创业理想-百蓝鸟创业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创业分享 > 精品文摘 > 

结婚51天离婚 离婚理由太奇葩了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7-24 17:08:00     浏览:3275    
<p> <img alt="奇葩夫妻!结婚51天离婚原因可笑 婚姻成儿戏" border="0" src="/Public/Upload/image/2017-07-24/2017072417080080317.jpg" /></p><p> 幸福的婚姻总是差不多的,但是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悲哀,而要求离婚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这不,下面两起离婚官司,一个要离婚的原因,竟是觉得婆家的米饭太硬,吃了不舒服住院了。另一个则是,觉得跟着丈夫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丈夫则觉得支付近10万元彩礼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境,要求退还。</p><p> 婆家饭硬 她要离婚</p><p> 杨女士结婚51天就离婚了,原因是婆家的米饭太硬!</p><p> 杨女士今年三十出头,家住昆明。去年国庆节后,她嫁到嵩明一个村子。婚后她很不适应,据她所说,婆家的米饭煮得太硬,导致她吃了身体难受,还住院做手术了。她一出院就立马到离婚,理由是不仅婆家米饭硬吃了伤身,丈夫平时还喜欢辱骂和殴打她。虽然此时距夫妻俩结婚才过去51天,但据说小两口还曾经协商离婚,但没有达成共识。</p><p> 针对杨女士的控诉,丈夫张先生反驳:&ldquo;咱俩的关系哪有那么糟糕,你不就是因为住院手术筹集医费和我产生矛盾生气吗?平时因为生活琐事闹点小脾气,怎么能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我才不离呢,我还要和你一起生活。&rdquo;</p><p> 五华法官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本案中,夫妻俩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足见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好的。杨女士离婚的理由都是家庭琐事导致夫妻双方的小矛盾,乃至发生争吵是人之常情。关键是双方要正确对待,互让互谅,妥善化解,息事宁人。</p><p> 还认为,杨女士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张先生不同意离婚,双方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同意杨女士的离婚请求。</p><p> 离婚可以 得还彩礼</p><p> 大理人李先生今年29岁,妻子邵女士今年23岁,家住昆明。</p><p> 小两口认识约半年就领证结婚,但妻子不愿意跟丈夫去大理生活,两人发生争执后李先生自己回老家创业开小吃店。</p><p> 3个月后,邵女士去了大理,按照李先生家乡的习俗办了婚礼,但两人依然没有和好,第二天一早邵女士就回昆明了。</p><p> 从此,两人正式分居。两个月后,邵女士在电话中向丈夫透露了离婚的打算。</p><p> 因为小两口婚后没有一起共同生活,无法培养夫妻感情,李先生决定结束这段维持了5个月的婚姻。他要求丈母娘家返还自己当初给的9.6万元彩礼钱,他向陈述,因为彩礼钱,让他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陷入困难境地。</p><p> 法庭上,邵女士辩称:她不是不愿意去大理生活,而是她去了大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彩礼钱她没收到过。</p><p> 李先生拿出与丈母通话录音,丈母娘在电话中说彩礼钱已经被女儿花光了。</p><p> 对此,邵女士说:&ldquo;谁知道你的录音是不是真的,如果是你编辑拼凑的呢?&rdquo;</p><p> 不过,对于这段录音,邵女士的母亲是认可的。</p><p> 五华审理认为:两人夫妻感情淡漠,双方都同意离婚,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已无继续维持的必要,离婚诉求应予支持。</p><p> 关于李先生要求退彩礼的事,根据他提供的电话录音可证实丈母娘确实收过彩礼,但小两口已经共同生活过,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送彩礼就导致他生活困难。同时他的请求也不符合法律关于应当返还彩礼的规定。所以李先生彩礼返还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李先生最后分到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床蚕丝被和一枚婚戒。</p><p> 知识点</p><p>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p><p>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p><p>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p><p>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p><p> 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大二学生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了一位自称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结识半个月两人便领了结婚证,婚后半个月两人又到要求离婚。最终虹口判决两人离婚。</p><p> 小云是沪上某知名高校的大二在读学生,虽然学习的是理工科专业,但学业优秀的小云打算大三时报考中级口译。去年12月初,小云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网友凯文,凯文自称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愿意跟小云交朋友,帮小云一起练习口语。小云喜出望外,与凯文约定平安夜在碰头。此后,两人按约见面,并进行了英语交流。凯文口语流利,风度翩翩,让涉世不深的小云彻底放下了心中的疑虑,与凯文一起吃过晚饭后,凯文邀请她去自己家里玩,小云欣然前往,在凯文家,小云又和凯文一起喝了不少红酒,当晚,两人便发生了关系。</p><p> 第二天,小云回到了学校。此后凯文不断打电话给小云,劝说小云跟他结婚,还经常到学校找小云。小云觉得这样影响了自己的学习,也不愿意老师同学知道自己与凯文之间的事情,为了安抚凯文,让他不要再来找自己,在与凯文相识短短半个月后,小云竟然瞒着父母从家里偷偷拿出户口本,与凯文登记结婚了。两人结婚后并没有居住在一起,在凯文的要求下,小云带凯文回家见自己的父母,小云父母这才知道女儿已经登记结婚了,他们大吃一惊,坚决要求小云和凯文离婚,甚至报警要求凯文离开自己家。凯文不同意离婚,于是婚后短短半个月,两人便闹上了法庭。</p><p> 庭审中,原告小云诉称,自己与被告凯文通过网络认识,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即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现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凯文辩称,自己与小云系一见钟情,双方自愿结婚,不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况。现既然小云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自己与小云感情渐淡,愿意接受判决。</p><p> 虹口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未能妥善处理彼此关系,现双方对离婚、财产、居住等达成的一致意见,与法不悖,依法予以准许。</p><p> 通过微信&ldquo;附近的人&rdquo;结识,西安阎良一对年轻人相处仅一周后便结了婚,婚后不到半年就分居了,很快又闹离婚。昨日记者获悉,阎良区人民日前审结一起闪婚又闪离的案件,令人感叹的同时又令人深思。</p><p> 小刚和妻子小妍都是毕业不久初入社会的&ldquo;白领&rdquo;,都有着不错的工作。2015年12月,两人通过微信中&ldquo;附近的人&rdquo;功能互相添加为好友,经过短暂的交流,倍感投缘,便相约见面。在相处了一周后,两人不顾亲朋好友的劝告,到婚姻登记部门领证结婚。婚后两人度过了一段蜜月期,随后两人在商量举办婚礼、与家人相处等问题上产生了矛盾,自2016年5月起,两人开始分居。前不久,小刚至阎良区,要求与小妍离婚。阎良区在受理案件后,认为小刚和小妍目前的情况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驳回了小刚的诉讼请求。</p><p> 昨日记者了解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方了解小刚和小妍的相处过程、家庭背景及二人对目前婚姻问题的看法,多次组织双方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希望帮助两位年轻人走出当前的婚姻困境。小妍表示与丈夫的矛盾并不严重,双方感情也很好,不愿意离婚,小刚离婚的想法却非常坚定。在多方劝解无果后,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角度综合考虑,认为二人婚前互相了解及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均很短,对于婚姻大事未经充分考虑,仓促结婚后又要快速离婚,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及未来生活均非常不利,目前两人的情况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应留给两个年轻人相互磨合的时间和让婚姻回归理性的空间,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p><p> 新婚夫妇,刚过了蜜月没多久,多次吵闹报警,最终两人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因为两人反目,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彩礼,对于财产的分割更是&ldquo;细致入微&rdquo;,两人还特意列了张物品清单。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数了数,清单上大到空调、彩电、洗衣机,小到枕头、袜子、筷子等零零散散记了79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审理后,最终判决两人离婚。</p><p> 和李玉2015年经朋友介绍相识,不到半年便把婚事定下来。同年10月,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立刻去了海岛度蜜月,感情十分甜蜜。但是蜜月之后,进入正常生活状态,却摩擦不断,今天为了锅碗谁来刷吵架,明天为了给双方父母多少节礼而互相指责。就这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人的矛盾迅速激化。李玉直接从新房搬回了娘家,从此两人再无交流。同年年底,到离婚,后撤诉。但是撤诉后两人仍然冷战,其间夹杂着争吵。2016年初,两人来到再次申请离婚,这一次在法庭上,两人对财产各执一词,小到光碟、锅碗,大到电视冰箱,争执起来&ldquo;细致入微&rdquo;。</p><p> 首先,给李玉的4万元彩礼,男方坚持要回,女方拒绝。认为,彩礼4万元是根据风俗习惯在婚前自愿给付的,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实际生活,所以彩礼应视为对李玉的赠与,要求返还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p><p> 其次是关于家具和日用品的分割问题,男女双方争执激烈。两人还特意列了一张物品清单,&ldquo;空调3台、洗衣机1台、4只枕头、夫妻碗筷各1对、袜子2双&hellip;&hellip;&rdquo;等等都记录在列,数数有79项之多,另外还有拖把、梳子、衣架等零星物品。但是因为两人无法提供这些物品的购买发票,认为未能提供发票的物品,双方均无证据证实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但该部分物品也属于为双方共同生活而购买,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因为和李玉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仅1个月左右,各自收入相对,根据各自出资、使用情况、物品价值结合双方的分割意见最终酌定了分割。最终判决原告和李玉离婚。</p><p> 针对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争执问题,法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ldquo;必须采用书面形式&rdquo;。</p>
点 赞

218

上一个:
下一个:
 
本站推荐:
一周最热 _ 一周热点的美文文章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百知鸟文集声明
Copyright©2024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联系我们 - Email:2894035371@qq.com
假如内容还不错的话,就分享给朋友仔门吧